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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畫/黃禹禛)

躲在螢幕背後的獵童惡狼──孩子身陷網路性剝削的四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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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真的很無聊,很想要有人陪我聊天!」9歲的小姵(化名)被問起為何會拍私密照片給網友,緩緩說出這個簡單的理由。
看起來就像一般尋常小學生的小姵,父母離異後,父親忙於工作經常晚歸,多數時間她都獨自一人,和許多同年齡孩子一樣,無聊時就上網滑Instagram和TikTok,直到碰到有人主動找她網聊,讓她感覺被陪伴。當對方提出傳脫衣照片時,小姵不假思索就傳出了影像。她不清楚這些照片的用途,更不知道自己的身體成為非法色情網站中招攬會員的分類商品。
12歲的大正(化名),是爸媽眼中自律的好孩子,放學自動去安親班報到,每天正常回家,知道爸媽賺錢不容易,也很忙碌,在家中多數時間都待在房間做自己的事情,由於學業成績不錯,很少需要大人操心。
邁入青春期的少年開始對性好奇。某天大正的手遊上有位頭像看起來漂亮的女生傳來搭訕訊息,2人一起玩手遊,十分聊得來,認識沒幾天就決定交往,讓大正第一次有談戀愛的感覺。接著,對方開始傳來性感裸照,並進一步邀約他開視訊「打手槍」,大正好奇接受,沒想到全程被對方側錄作為勒索,最後因為付不出錢向家人求助,全案才曝光。事發後,大正不是擔心自己的性影像被散布,反而自責說:「如果身上的錢夠,我寧願匯錢給對方,也不想讓爸媽擔心!」
上述是偵辦過兒少性剝削的檢警、陪伴受害兒少偵訊的社工分享的實際個案。近年來,像小姵和大正一樣被誘騙拍攝及外傳自己性私密影像的孩子愈來愈多,年齡也愈來愈小,他們家庭功能看似正常,也並非列管需要輔導的高風險兒少;共同點是被害意識及警覺性低落,害怕向大人求助後的責罵,多於擔心性私密影像外流的後果,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是兒少性剝削的受害者。

什麼是兒少性剝削?

2015年「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更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因「性交易」意指將買賣雙方視為權力對等的關係,「性剝削」則是指加害人用各種形式使被害人失去性自主權或身體自主權,以獲得利益。兒童及少年的心智發展尚未成熟,無論兒少是出於自願或非自願而發生性交或猥褻相關行為,即是一種「不平等」的剝削,法案名稱更名為「剝削」是採取了「保護兒童」觀點。根據新修訂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定義,「兒少性剝削」的具體行為有以下4種:
  1. 讓兒童或少年進行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性交易)
  2. 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兒少坐檯陪酒、色情伴遊)
  3. 利用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供人觀賞(色情直播)
  4. 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兒少性影像)


現象1:受害年齡層持續下探,小男生受害者激增

愈來愈多對兒童的性暴力透過網路科技發生,誘拍或交換非自願的兒少性私密影像作為性勒索的手段,也讓兒少性剝削成為全球兒童保護的重點議題。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去年(2023年),台灣兒少性剝削被害人數以驚人的速度成長。從2019年1,372件、2022年上升至2,931件、2023年更達4,310件,等於一年新增1,379名受害者。在兒少性剝削案件的類型中,又以拍攝、製造兒少性交、猥褻行為之內容等「性影像」案件占最大宗,比例高達8成6,約有7成是運用網路社群、通訊軟體或其他平台犯罪。


不僅案件攀升,受害年齡也愈來愈小,未滿12歲受害者持續增加。衛福部的調查顯示,儘管兒少性剝削個案以12~18歲佔大宗,但2023年,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中,已有339件為未滿12歲受害者,佔比超過1成。而過去性私密影像的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少女,現在未成年的男生受害者比例也持續增加,已超過3成3。

兒少性剝削網路誘拐手法也隨著新科技推陳出新。根據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NCMEC)統計,2023年已出現約4,700件由人工智慧(AI)生成的兒少性剝削圖像及影音,這些影像都是運用真實兒童的照片所生成深度偽造(Deepfake)的色情圖像和影片,藉此多次勒索受害兒少及其家庭。

現象2:網路誘拐到勒索成功,「得手」時間愈來愈快

過往,圍繞著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網路誘拐到性勒索,通常是精心策畫、步步進逼的過程。在〈網路性誘拐──兒少影像性剝削實務挑戰〉研究者將兒少網路性誘拐細分成7個歷程,包括:鎖定被害人、增加信任和接觸的機會、扮演兒少生活傾訴者的角色、孤立兒少、營造祕密感、以忠誠試探要求性接觸、藉由性與關係操控兒少。
從實務上發現,誘拐兒少所需要的時間正在急速縮短中。長期協助性剝削兒少陪同偵訊的乘風少年兒少保護組社工簡婉婷觀察,過去加害者可能要花好幾個月跟兒少建立關係,才能要到照片,現在從確認交往到詐騙,可能快則幾天、甚至幾小時就能得逞。這與現在的孩子是網路原生世代,一出生就在網路環境下生活、交友、娛樂的經驗有關,對於「網友」的信任程度,或對於「男女交往」的定義,天生就和他們的父母不同。
渴望關注也反映在兒少社群媒體的自拍文化。尤其在Instagram上,不時可以看到少女自拍全裸但三點不露,或是身穿薄紗性感撩人的照片,目的在衝高個人Instagram的好友數、按讚數,甚至還開放讓網友「開菜單」,只要流量達多少,或多少人按讚,就可以再穿少一點。有段時間Instagram還流行「曬健保卡」,秀出出生年月日,證明自己未成年,後續再貼出各種清涼照,以凸顯「發育良好」,作為對照。
乘風少年兒少保護組督導劉亮佑提及,這類自拍型兒少的行為,沒有意識到可能會因此招來陌生網友的騷擾,或是被有心人士鎖定。不管是集團還是散戶式誘騙,慣用招數就是威脅已掌握你親朋好友的資料,會將私密影像傳給「你平常就會碰到的人」,而這些通常查一下Instagram或社群追蹤者就可以知道。

陷阱1:網路遊戲,中小學生最常受害

容易吸引大批兒少聚集的線上遊戲,也是近年來最常見到中小學生被誘騙性剝削的地方。新北市婦幼警察隊警務員黃曼倫分析,年紀愈小的孩子常在網路遊戲情境中受騙,加害人多先以遊戲玩家身分贈送寶物或點數示好,互加好友,甚至一起加入遊戲中的公會,主動分享寶物和祕技,並帶領孩童一起進攻、對戰,進而獲取信任。
基於遊戲中建立的崇拜感,小朋友很容易對等級比自己高的玩家言聽計從,當接收對方餽贈的禮物成為習慣,加害人就開始要求拍一些私密照片來交換。一旦對方取得照片後,後續的要脅並不一定是金錢,針對年紀愈小的孩童,多半是威脅拍攝更多不雅照,從單純只露下體的照片,到最後要求露臉的裸體照,這類受害者不分男女童都有。

陷阱2:視訊裸聊,青春期男生受害者最易被騙

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受害者年齡層已下探至小學,男孩受害比例也快速成長中。圖為示意畫面。(攝影/黃世澤)
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受害者年齡層已下探至小學,男孩受害比例也快速成長中。圖為示意畫面。(攝影/黃世澤)
未成年的男生受害件數逐年增長,其中又以利用青春期男生對性的好奇,誘騙「視訊裸聊」最為常見,乘風少年兒少保護組進一步拆解當中陷阱。
多數受騙的情節中,對方通常都會先透過私訊進行性試探,「要不要愛愛?」或是「想看女生的身體嗎?」一旦好奇接受或是開始視訊,螢幕那端就開始播放類似A片的脫衣影片,接著更進一步引誘:「我都脫了,你也要脫啊!」很多男生會認為「女生都先給我看了,男生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或者當下已經有生理反應,沒有辦法認真思考真假,就跟著脫,沒想到全程都被螢幕另一端側錄下來。
全程有時不過幾10秒的時間,影片一結束馬上接到來電,你原以為在跟正妹聊天,電話那頭卻傳來粗獷的男人聲音;你以為沒有脫衣,或是沒有主動提供私密照,應該就沒事,但對方早就側錄作為要脅。接著開始勒索金錢,而且為了躲避金流追查,轉而要求購買遊戲點數序號,或是商品卡等。
下一步的話術,加害者往往以如果想要取回私密影像,得面交支付更高額的押金,並提供身分證給對方拍照,才能當場刪除影像。當孩子碰到這類事情,通常第一時間不敢張揚,想自己處理解決,反而讓對方取得居住地址,步入更大的威脅情境。
劉亮佑也說,社會上傳統對於男性刻板印象的期待,要有「男子氣概」、赤裸身體被觀看「又沒什麼關係」等,都是讓男性受害者在面對性私密影像外流時,不容易對外求助或表達受到的傷害。除此之外,國高中男孩也正處於性傾向探索階段,對於同性別男性的身體也可能感到好奇,也有例子是在同志交友網站上受騙,對受害者來說得面臨是否提早出櫃的兩難,更加難以啟齒。

陷阱3:集團式誘拍,常以高薪招募吸引清寒少女

除了上述個人的誘拍情境,繼韓國N號房事件,台灣在2021年偵破大型性私密影像平台「創意私房」、2023年破獲大型性影像社群「SCP」,也讓另一大宗是以集團化、商業化的犯罪浮上檯面。誘騙與販售未成年非自願拍攝與外流的性私密影像,受害者以國高中女學生最多,誘騙者先以社群媒體與受害者聯繫,再轉往隱匿性高的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增加查緝難度。
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陳逸玲指出,色情論壇中的成員若要取得更高的會員權限,就得再拿更多「原創」影片來交換,維持新鮮的貨源。因此性私密影像背後不單只是一張圖片或影片,以滿足偷窺者的私慾,而是藉此取得在犯罪集團中的交換籌碼,無論是影片觀看者或持有者,都是整個兒少性影像犯罪鏈的共犯。
承辦「SCP」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解析背後犯罪手法,犯嫌先以高薪招募模特兒為誘餌,願意拍大尺度照片,再向上加碼,單次拍攝就能獲得高額薪資,外加上一支手機作為報酬,吸引多數想要滿足物質慾望,或家境清寒、想要貼補家用的孩子們上鉤。
「犯嫌惡劣的手法,包括要脅女童拿著自己的身分證在裸露胸前拍照,證明自己未成年,所以儘管事隔多年,被害人都20多歲了,還是會被認出來,從此見到的每一個人,都不敢確定對方是否看過自己的身體,惡夢就像永遠沒有結束的一天,」曾陪伴受害者偵訊的社工,道出兒少性剝削受害者內心最深的痛。

陷阱4:恐怖的熟人,對兒少下手最多的「惡狼」往往在身邊

除了愈來愈多潛伏在網路上的陌生惡狼,國內、外的統計顯示,兒童性剝削的加害者,最高的比例其實就在孩子的身邊。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曾分析,10年間到該院求診的兒少性虐待個案,35.2%孩子是被反覆傷害,而高達75%的施虐者是親人或熟識的人,施虐地點以家中和熟悉的地方為主。
《報導者》獨家追查20年前性侵未成年兒童與少女、製成「大貓系列」光碟販售一案,揭開背後隱身普通人群的集體獵童網絡加害者與共犯,也是家長信任的人。他們以協助照顧孩子的友善舉動,接近孩子、進而下手,在孩子面前播放大量兒童性影片「洗腦」,告訴她們這些都是正常的行為,甚至長期對孩童下藥、侵犯,拍下孩子私密的影片。
劉亮佑也說,以熟識大人為加害者的性剝削或性侵害,常發生在家長放心讓孩子與對方獨處一室或單獨過夜的情境,孩子基於長期相處的信任,或是敬畏對方權勢而不敢不從,例如:長期指導的教練或家教等;也曾碰過孩子回家反映被不舒服對待時,卻遭父母斥責亂說話的例子。
孩子無法理解,為什麼自己認識的大人、甚至「好人」,也會變成壞人。在美國,一名從6歲起就遭到鄰居和家人長期性侵的女子艾琳(Erin Merryn),長年推動國家立法,要求幼兒園到12年級的公立學校都要實行預防性兒童性虐待等計畫,除了教導學生採用適合年齡的技巧來識別兒童性虐待,並告訴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也讓孩子的監護人能辨識警訊。而這項法案就命名為《艾琳法》(Erin's Law),如今已在全美38州施行。

要讓受害孩子知道,做錯事的不是他們、是加害者

兒童性剝削問題在全世界主要國家都日益嚴重,加上新興的網路社交平台推波,受害型態也愈來愈多元。每天,都可能有受害的孩子在黑暗角落等待救援與支持。
2012年,16歲的加拿大少女阿曼達・陶德(Amanda Todd)被發現在家裡自殺身亡。她自殺前曾拍下影片,以字卡無聲描述自己長期身陷網路「性剝削、跟蹤、欺凌和騷擾」,陷入抑鬱、自我傷害、毒品濫用痛苦之中。這一切的源頭,都來自她12歲時參加一場網路直播派對,在旁人的慫恿下裸露上身,之後收到陌生人訊息威脅,如果不脫衣視訊、就要將她的上空裸照散播出去,而騷擾者掌握了她的居住地址、學校、家人和朋友,她的裸照因此在各大網路論壇上被轉傳。
這些數位影像性剝削的受害者,多年後,仍持續受到影片散播的傷害,尤其對人的信任可能面臨全面崩解。陳逸玲提醒,當性剝削的情況發生時,請大人和孩子務必記住:性剝削與性勒索是一種犯罪行為,做錯事的不是孩子,也不是孩子的父母;不是因為有人不懂得保護自己而受傷,而是因為有人不懂得尊重他人而造成傷害。
誘騙孩子拍下私密照片的,可能正是你和孩子再信任不過的熟識者。圖為衛福部一樓的造景。(攝影/黃世澤)
誘騙孩子拍下私密照片的,可能正是你和孩子再信任不過的熟識者。圖為衛福部一樓的造景。(攝影/黃世澤)

全球共同面對的難題,需要跨國、跨部門通力合作

面對這個嚴峻的議題,亟需政府跨部門協作,並攜手民間企業和社會大眾一同來建構更綿密的兒少安全網。
在台灣,衛生福利部在去年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提供線上申訴與檢舉管道,可通知網路業者限制瀏覽或下架內容,協助當事人依自身意願提出刑事告訴,透過司法強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並阻止持續散布。但更重要的是,讓孩子身陷問題時或被誘騙時,願意向信任的大人求助。
致力於保護兒童免於網路性剝削與性虐待的全球非營利組織「我們保護世界聯盟(WeProtect Global Alliance)」就提供全方位的建議,政府必須將所有與網路兒少性剝削相關的犯罪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增加兒童保護系統資源與網路規範的立法;同時應與企業合作,投資於受害者的支持服務,並讓兒童性剝削倖存者也能參與政策制定;數位資訊產業也必須針對兒童的服務採取「安全設計」,持續開發創新技術,加強對網路兒童性剝削的檢測;教育部分,除了學校應把數位安全納入學校課程、也應對社區進行兒童性剝削風險和影響的教育;對於長遠發展,還需要投入更多的研究和調查,深入了解數位性剝削犯罪的途徑,以及兒童網路的風險與保護方式。

兒少性剝削求助管道及自保之道

發現性私密影像外流或遭受威脅的自保SOP:
  1. 停止配合對方的要求,降低對自己可能的傷害。
  2. 務必截圖保留證據,包括對話紀錄、群組名稱、散播者的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的網址、網站名稱等。
  3. 勇於向相信的大人求助。
  4. 撥打110報案專線或113保護專線。
性影像處理中心線上申訴專線:https://tw-ncii.wi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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