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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年前就組兒童法院的人是誰?學生們最在意的兒童權是什麼?聽兒童文學工作者林真美娓娓道來
刊出日期 2024.01.17
什麼是人權?兒童權利又是什麼?
人權一開始宣示的是「人人生而平等」,強調每個人都有「做自己」的權利,這個權利不會因為種族、國籍、膚色、性別,或是階級、年齡等而有不同的待遇。我們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人可以對我們施加暴力,也不能對我們有差別待遇,更不可對我們做任何侵犯行為。我們的生活空間、財產、隱私權都是與生俱來的權利。
另外,我們也有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集會自由,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的選擇。在1948年,國際上就已經宣布了《世界人權宣言》,把人權的精神、項目說得非常清楚。
應該有很多人會納悶,有人權了,為什麼還要有兒童權利?其實應將兒童當成一個人來看待,他有基本人權。可是小孩跟大人相比之下,還有很多特殊的需求,譬如說孩子仍在發展中,或是說孩子跟成人比較起來,他們相對弱勢,因為考量到兒童的這些特殊需求,聯合國在1989年就頒布《兒童權利公約》,總共有54個條約,內容包含4大項目:「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
「參與權」算是兒童人權中比較新、比較進步的想法,保障小孩表達意見的權利。對於跟孩子生活相關的所有事物,孩子都可以自己發聲,大人必須要認真傾聽、跟兒少討論,甚至讓兒少有機會針對自己所發現的問題做出改變。
#兒童人權之父
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Janusz Korczak),他是一位猶太人,1878年出生在波蘭,長大當上小兒科醫生,也寫了幾部兒童文學作品。當年他做了很多思想非常先進的事情,包括成為一位照顧小孩的醫生,甚至最後也擔任兩家孤兒院的院長。
在1912年,柯札克辭掉小兒科醫生的職務,想要好好照顧那些孤苦無依的小孩。他成立了一個孤兒院叫「兒童之家」。1912年距離現在是100多年前,柯札克當了孤兒院院長之後,便開始落實他的兒童教育理念與兒童人權。
其中最重要的觀念,是他在那個時代已經把小孩當成是一個主體,所以當整個孤兒院需要維持秩序時,柯札克便把決策權交給孩子,讓孩子自治、自理。例如,他在孤兒院裡成立兒童議會,套用到現在社會,就像是立法委員一樣,由這個議會訂定法律,所以他們的孤兒院有一部「兒童法典」。
在日常生活裡,柯札克開放小孩可以按鈴申告,就是當孩子受到委屈,或是有任何的不滿,都可以到布告欄申告,他們會開設法庭,然後由法官來裁奪,所有的小孩輪流當法官。當然,如果是被告者,就沒有資格當法官。每個小孩輪流上陣當法官的原因是,柯札克覺得只有小孩最懂「不犯錯的困難」,所以讓小孩傾聽、做裁奪,也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因為他們會同理他人,也在過程中學會要看重自己、尊重別人,更學習到什麼是正義。
另外,柯札克也是在孤兒院帶著孩子跟老師,一起辦了一份週報,一樣是把小孩當成夥伴、當成主體。他們定期開會討論,比如說最近周遭有哪些事情,或是了解時事,之後再去分配工作,有的小孩會去採訪報導,透過整個孤兒院的力量、大人小孩共同參與,完成了非常具有公共性的刊物。
不過到了1942年的時候,因為納粹想要加速大屠殺,便啟動「死亡列車」,將猶太人一批一批的送到「滅絕營」。當時,許多人都想盡辦法,希望可以救出柯札克,但都被柯札克一一拒絕了,柯札克的理由是,他沒有辦法丟下孤兒院的這200個孩子不管。有一天,柯札克收到通知,他必須帶著孩子去到鄰近孤兒院的車站,一同登上死亡列車。他拜託長期合作的夥伴,為每一個孩子準備他們最乾淨的衣服。那天一早,孩子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可是他們聽著柯札克的話,穿上了最乾淨、最漂亮的衣服,還帶了一樣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就從孤兒院走向車站。
戰後很多人回顧這一段令人難過的故事,因為當時很多人都看到了這個孤兒院隊伍,大家都非常痛心。對柯札克來說,當然很想救這些孩子,可是沒有辦法。他曾有逃命的機會,他也放棄,我相信他應是想到的自己最後唯一能夠做的,就是陪伴孩子們走到最後,讓孩子們有尊嚴的離開。
柯札克對世人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今天,因為《兒童權利公約》的核心價值完完全全就是受到柯札克的影響。過去有「兒童權利宣言」,可是宣言都只是把小孩當成是一個需要被保護的對象,《兒童權利公約》頒布之後,它揭示小孩不僅僅只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他們也是行使權利的主體。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1989年頒布,在1990年生效,裡面有54個條約,總共有196個國家簽署,是目前聯合國所有公約裡,共識最高的一個條約。在這個公約裡,所謂的兒童是18歲以下的人,公約內容強調,不管哪一個項目,所有的決定都要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主,包括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跟參與權。
在台灣,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我們並沒有在公約的簽署國裡面。可是一直到2014年,我們終於也把公約內容放進國內法,叫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我們的政府積極建立有關兒童權益的國家報告,並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灣審查,進行一系列修正跟改善。現在的社會慢慢認可,小孩其實也可以參與一些公共事務的討論,並且做出決策,針對各種社會議題表達他們的意見,譬如說我們各縣市與中央政府已經有「兒少代表」,算是一個重要的轉變跟進步。
#兒少代表
舉例來說,台灣因為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愈來愈受重視,所以許多大學從2023年開始有「心理健康假」,大家可能都不知道,這個最初就是從兒少代表的提案開始。因為有兒少代表提出,自己從小到大看到有同學因為壓力累積而自我傷害,但卻背負心理有問題的汙名標籤,不知道如何尋求資源,連請假都有困難。當時兒少代表的這個提案獲得很大的迴響,有些兒少代表也在各縣市的兒少權益諮詢會議表達類似需求,不僅獲得行政院和教育部的支持,教育部也正在規劃未來在高中以下的學校也辦理類似心理健康假的措施。
#兒童遊戲權
大概2005、2006年左右,我跟我的夥伴們到新北新莊的5所小學,舉辦「小小公民營」的活動,與孩子討論什麼是兒童權利,也列出幾個重要權益讓小孩票選,選出自己覺得最重要的權利,每一次孩子們最關心的權益問題通通都是「遊戲權」,也就是孩子認為「我有遊戲的權利」。
我相信對於台灣現在的學生來說,不能玩遊戲這件事情是相對剝奪感最強烈的,所以小學生們票選的時候,它永遠是第一高票。為什麼孩子的遊戲權重要呢?因為孩子其實可以透過遊戲自由發展,但現在可能因為升學,兒少這方面的時間與機會都被剝奪了。孩子自己積極爭取遊戲權外,國家其實也要扮演推動兒童遊戲權的角色,國家應要提供孩子們遊戲的室內外空間,學校也應該保留足夠的時間跟空間,讓孩子可以進行遊戲。
「大人思想研究社」的孩子們對於遊戲權也曾展開行動。在2021年10月,台北市政府在6個公園試辦了「盪鞦韆計時器」,就是每個孩子盪鞦韆只能盪3分鐘,之後就要換人。知道了這個新聞後,大人思想研究社的孩子們覺得這應該要讓使用者自己討論,而不是政府介入制止,而且他們覺得這項決策荒謬的是,完全沒有兒童的聲音、兒童的角度。
因此,這群孩子他們討論決定一起寫一封信給當時的市長柯文哲,強調應該要讓孩子學習自治與溝通,而不是只是為了方便成人,就去做出計時器的決定。他們寫信給柯市長,在社會引起廣大迴響,媒體也有報導。最後孩子也有被邀請去參加公聽會,一同決定盪鞦韆的相關事項,結果台北市政府便取消了這個試辦措施。
兒童權利繪本推薦
最後,我也想跟大家介紹3本跟兒童權利有關的繪本,第一本是《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這本書完整介紹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文字是我寫的,繪圖則邀請許多台灣插畫者共同完成。這本可說是台灣版的兒童權利公約,很值得大家一起來共讀。
第二本是《不可以》,由遠流出版社出版。這是一本幾乎沒有字的繪本,讀者需要認真讀「圖」。繪本內容述說一個孩子出門去寄一封信,可是他在路上看到非常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包括暴力、戰爭等,甚至自己也受到霸凌。可是他寄完信後,對著霸凌他的人說了一句「不可以」,制止惡霸。這個小小的舉動,讓他往回走時,剛剛目睹的那些場景變成是一個友善的世界。這本書用這樣的方式讓我們看到,即使是一個小孩,他也有改變世界的能力。本書留有一個謎底在最後,其實他寄出的那封信是寫給總統的,信上說:
「親愛的總統,在我們的學校有規定,我們不可以打人、不可以罵人,我想請問你,你在治理這個國家,有這樣的規定嗎?」
我覺得做為一個小孩,從小就知道自己的權利、重視人權是非常重要的。成長的過程,因為有了這樣的認知,一定會有不一樣的發展。孩子們會展開自己的觸鬚,關心周遭,並且相信自己可以做出一些改變。同時,孩子也可以教會、提醒大人,不可以剝奪兒童的權利,更要讓大人一同捍衛兒權。如果能夠達成這些事,當孩子以後變成大人,便能夠進入一個良性循環,讓自己的社會更好,也讓下一代及早受到人權價值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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