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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文賢國中/誰在做家事?──性別平等從一起做家事開始
刊出日期 2024.01.22
自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制定公布以來,學校教育強調性別平等的重要性,性別平等普遍受到重視。但我們觀察身邊的家庭,發現做家事的人大多都是女性,常常會看到媽媽或奶奶在料理三餐、照顧孩子,男性主要做的家事則像是修理電器、換燈泡等等。為什麼家事大部分都是女性在做呢?我們好奇家事的分工是不是會因為刻板印象而不平等,也想了解台灣的家事分工和其他歐美、亞洲國家的差異,並借鏡其他國家成功的案例,讓台灣的家事分工更加平權。
我們好奇:家事分工能落實性別平等嗎?
你家是誰在做家事?我們觀察身邊的家庭,發現在家中做家事的人大多還是女性,因此本研究想了解現實生活中的家事分工是否真的性別平權。研究後得知:家事就是和家有關的事,包含煮飯、掃地、照顧孩童等,而家事會因為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而分成男性家事和女性家事。將台灣家事分工現況與其他國家比較,發現台灣女性認為家務分工不公平的比例不低。
家庭裡的家事到底誰在做呢?首先我們要先了解家事的定義,包含什麼是家事、家事有哪些項目。再者討論家事分工會不會因為性別而有所差異,也著眼其他國家的家事分工現況與台灣比較,探討家事分工的公平性。

家事就是包下全家大小事
家庭大小事就是家事
家事又稱家務事,指的是與家有關的事務,即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事務。家事的種類分成顯性家事與隱性家事,所謂的顯性家事是指表面上看得到的家事,例如:洗衣、煮飯、掃地;隱性則是指心理層面上的家事,例如:情緒安撫、為子女操心等。
原來家事分工這樣來
1950年代以前,台灣是以農業社會為主的經濟型態,當時有著男生要強壯、要負責養家,女性要溫柔賢慧、照顧家庭等傳統性別刻板印象,導致家中的家事主要由女性負責,男性則主要負責外出工作賺錢。
從1950年代以後,台灣工業化快速發展,隨著外出工作的女性增加,女性的任務不再只局限於在家做家事,使得原本的家庭分工方式逐漸改變。迄今,男性也能在家做家事,女性也能到外就業。
都是刻板印象惹的禍
家事工作無形中分男女
國內外研究表示「性別刻板印象」是兩性家務分工不均的重要因素之一,性別刻板印象愈強烈,愈強調「男主外、女主內」傳統性別角色分工模式,而造成現代社會的人們仍會將家事工作概分為男性家事與女性家事。被歸類為男性家事的工作如電器修護、房屋修繕、保養車子等,通常不屬於每日的例行公事,可以在自行安排的時間完成;反觀女性家事,像是煮飯、照顧小孩等,則是每天必須完成的例行事務。因此家事工作性別化的分工,容易導致兩性在家事需投入的時間、心力有所不均等。
現代女性蠟燭兩頭燒
外國是誰在做家事?
亞洲女性家事做不完
亞洲地區,不同性別每天在家務及育兒等無償勞動上花的時間如何?根據2020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調查,日本女性每天做家事和照顧孩童的時間為224分鐘,是男性的5.5倍;韓國女性為215分鐘,是男性的4.4倍。由此可知,亞洲國家婦女的家務分工受性別角色影響仍大。
台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根據統計,以「丈夫家務時間/夫妻總家務時間」做為家務分攤的衡量指標,家庭中丈夫對家事的貢獻,日本為7%、美國為21%、台灣20%;而丈夫完全沒做家事的比例,日本最多為43%、美國是10%,台灣則是25%。在台灣,與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相比,家事工作落在女性身上的壓力相對較小,但跟美國比較仍有努力空間。
家事工作你我一起來
公不公平怎麼決定?
個人對家務分工公平性的判定,大致會受到3個因素的影響:第一,對家事的認同度,覺得家事或家庭生活是重要的人,就會願意多花時間做家事;第二,跟相同性別或一般大眾比較是否公平;第三,能否找到合理化的理由,面對不公平的家事分工,人們可能找些合理化的理由。
家庭經常被視為女性的領地,因此女性在家務分工上仍然被傳統性別角色壓迫,像是居家是否整潔對女性的要求就比男性苛刻。家人的感激,通常是讓女性覺得做家事是公平的原因。生命歷程的轉變也會帶來家務公平觀點的改變,例如結婚、懷孕生子等。而生命歷程對家務分工公平判定的影響,女性往往大於男性。
女性認為家務分工不公平
現今社會女性步入職場比例高,資料顯示在2002~2012年這10年間,台灣女性認為家務分工不公平的比例大幅增加了。研究雖顯示男性負擔家事的比例增加,然而事實並非男性做的家事變多,而是整體家務時間變少。在推廣家事公平時,教育雖被認為是重要因素之一,但是提高女性收入同時也能夠帶來家務分工的平權。
在政府推廣家事分工平權上,台灣有個非常好的借鏡──北歐國家瑞典。瑞典有許多願意參與育兒的爸爸們讓人欣羨,但這樣的成果並非一蹴可幾,而是花了50年才造就的扭轉。雖說瑞典女性投入無薪家務工作還是比男性多,但瑞典政府導入許多性別平權設計且慷慨的親職假政策,配合勞資雙方不斷折衝、不斷調整,讓男性參與家務的比例愈加提升。
結論與發現:性別平等從一起做家事開始
家事工作無所不在,只要與家庭有關的事務就是家事。台灣早期的家事分工呈現男主外、女主內,但在1950年工業化之後,女性開始進入就業市場,使原本的家務分工有所改變。
近年來,即使男女雙方都有正式的工作,女性做家事的比例依舊比男性高。台灣丈夫對家務工作的貢獻約占夫妻總家務時間的20%;丈夫完全沒有做家事的比例約有25%。而家事內容的分工也在無形中形成男性家事(例如房屋修繕、機械修理)和女性家事(例如料理三餐、照顧孩童)。
在2002~2012年間,台灣女性認為家務分工不公平的比例大幅增加,然而如果做家務的人覺得結果具有價值的話,就會找些合理化的理由認為家務的分工是公平的,大部分的理由都是來自家人的感激,而且在家庭上女性會比男性有更多的腦力和情感付出。
除了台灣,亞洲國家如日本和韓國,女性每天花在做家事和育兒的時間遠遠超過男性的4倍,反觀美國的家務分工受性別角色的影響則較低,瑞典則是因為政策和勞資雙方的努力,提升了男性願意參與家務工作和育兒的意願。如何落實家事分工的性別平權?不要以性別來分類家事工作,從家人一起做家事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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