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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者盧令北的美國非裔平權運動關鍵字: 為何稱「黑人」代表歧視?美國240年的奴隸制度從何開始?認識非暴力抗爭運動領袖金恩博士
刊出日期 2024.04.11
我在東吳大學歷史學系教書,教美國歷史,特別是美國南方的歷史,以及非裔美國人的歷史。我喜歡歷史,因為歷史能幫助我們了解現在,看清楚未來。我也很喜歡美國歷史,因為美國是世界大國,跟台灣也有很密切的關係,因此了解美國,也讓我們能夠更了解自己。這一集節目,我想向各位同學、老師和家長們,分享非裔美國人爭取人權的奮鬥歷程。
「人人生而平等」是我們所熟悉的一個最基本的人權概念,但作為世界民主大國的美國,仍然存在種族不平等的問題。身為少數民族的非裔美國人,他們的人權和民權,是經歷一場漫長的奮鬥過程,才爭取到的。今天,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公理和正義的守門人,如果我們不理解這段歷史,悲劇就可能不斷上演。
現在,就讓我們透過幾個關鍵字,來了解非裔美國人的人權奮鬥歷程吧!
#非洲奴隸
同學們或許知道,美國以前有非洲奴隸,但同學們可能不清楚,在17世紀初,當美國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非洲奴隸就已經引進到了美國。
維吉尼亞殖民地(Colony of Virginia)是美國最早引進非洲奴隸的地區,但英國當初開發維吉尼亞殖民地的時候,一開始所使用的勞動力其實並不是非洲奴隸,而是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以印第安人作為奴隸一段時間之後,維吉尼亞殖民地的殖民者開始使用從英國來的、主要是白人的「契約工」。等到英國的契約工逐漸減少以後,才從非洲大量引進非洲奴隸替代。
順便一提,我們常稱呼美國國內有非洲背景的居民為「黑人」或者是「有色人種」,其實這是不太禮貌的稱呼,稱他們為「非裔美國人」,可能比較合適,不會帶有種族歧視的意味。
#種族隔離
1863年美國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雖然公布了所謂的《解放奴隸宣言》(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但美國真正廢除奴隸制度、讓非洲裔同胞獲得自由,要等到1865年南北戰爭結束以後。
1865年,美國修改憲法,《憲法》第13條修正案正式廢止了240多年的奴隸制度。在1868年與1870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與《憲法》第15條修正案也通過了,讓非洲裔美國人也有公民權和投票權。
內戰結束後,許多美國南方的州,依然限制非洲裔同胞的權利,並依舊實行種族隔離措施。例如非洲裔同胞不能進入一些公共場所、商店不接待非洲裔的顧客、非洲裔同胞不能與白人讀同一所學校,甚至非洲裔和白人的飲水機也要區分開來;公車上,也有白人座位區和非洲裔座位區等等。很明顯的,美國憲法所賦予非洲裔族群的平等權利,在社會上並不適用。
面對這樣子的矛盾現象,美國政府與美國國會雖然曾經注意到,但並沒有主動介入,也沒有對社會上長久以來的種族不公平、不正義的現象,提出解決的方法。在這樣的情況下非洲裔同胞開始藉由各種方式,爭取屬於自己平等的權利。其中,1955年發生在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首府蒙哥馬利市的公車上面,兩起非裔美國人拒絕讓位給白人的事件,成為美國非洲裔同胞爭取平權的重要里程碑。
#抵制公車運動
美國民權運動歷史上,非洲裔同胞最重要的抗爭運動,就是發生在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抵制公車運動」,其中最重要的兩個關鍵人物都是女生,請各位同學一定要記住她們的名字,一位叫做克羅黛特.科爾文(Claudette Colvin),另外一位則是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
1955年3月,年僅15歲的女學生科爾文,放學後搭公車返家。因為當時蒙哥馬利市政府規定,市政府的公車採「黑白隔離」措施,白人坐在公車的前半段,非洲裔坐在公車的後半段。而且,白人座位區滿座的時候,非洲裔座位區的乘客就必須站起來,讓位給白人乘客。
當天公車擁擠,已經坐好的科爾文被司機要求讓位給白人乘客,科爾文勇敢拒絕,但馬上遭到警方的逮捕,並送到青少年法庭審訊。最後,法院撤銷了科爾文違反種族隔離的指控。科爾文拒絕讓座給白人,不過,她的英勇事蹟在當時並沒有讓他成為民權鬥士。
9個月以後,另外一個事情發生了。蒙哥馬利市的裁縫師帕克斯女士,她呼應了科爾文的行動。當時已經是民權協會會員的帕克斯女士,某日下班後刻意坐在白人座位區,並拒絕讓位給白人乘客。公車司機隨即將帕克斯女士帶入警察局,帕克斯女士也因此遭到了警方的逮捕。
帕克斯女士被捕,點燃了群眾的怒火,決定群起發動抗爭。讓人敬佩的是,這些非洲裔人民沒有採取激進的手段,而是以拒絕搭乘、抵制公車的方式,用徒步或共乘的方法,自力解決上下班還有上下學的交通問題。非洲裔市民前後長達一年的集體抵制行動,讓蒙哥馬利市公車的收入銳減,最終迫使市政府決定放棄交通運輸上面的種族隔離政策。
#金恩博士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博士是美國民權運動中一位非常重要的領導人,他也是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金恩博士是蒙哥馬利抵制公車運動的領導人,帶領蒙哥馬利市的市民,以溫和方式進行抗爭,也開啟了日後非暴力抗爭的群眾運動模式。金恩博士他是位牧師,他的父親為了紀念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而將他以這個名字取名。
1963年8月28日,在一場為了工作與自由的25萬人華盛頓大遊行中,金恩博士在林肯紀念堂前面,發表了他著名的演說《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表達他對非洲裔同胞與白人同胞,日後能夠攜手合作、共享和平安定的一個願望。他在這個演說裡面強調了一些重要的事情,他說:
「我有一個夢,這個國家會站立起來,真正實現其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我有一個夢,在喬治亞的紅山上,昔日奴隸的兒子能夠和昔日奴隸主的兒子坐在一起,共敘兄弟情誼。 我有一個夢,甚至連密西西比州這個正義匿跡、壓迫成風、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將變成自由和正義的綠洲。 我有一個夢,我的4個孩子將在一個不是以他們的膚色,而是以他們的品格優劣來評價他們的國度裡生活。」
1964年,當時美國總統詹森(Lyndon Baines Johnson)和當時的國會共同合作之下,通過了《民權法案》,正式以立法的方式禁止種族隔離,1965年再通過《投票權法案》,保障所有公民的投票權。
金恩博士在1968年遇刺身亡,他對美國的民權運動有重大的貢獻跟影響。如今,美國每年1月的第3個星期一,是「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是一個國定假日。另外,美國國內有超過1,000條的街道,是以馬丁.路德.金恩來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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